法律文献网 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 北京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办


 

 

文献索引

电子光盘

最新图书

学术论坛

科研成果

法学机构

中心简介

联系我们

影印古藉

友情链接

法律史学术网

(一) 《大明令》

  《大明令》系明开国之初与《大明律》同时颁布、并行于世的重要法律。《明史·刑法志》云:“明太祖平武昌,即议律、令。吴元年(1367年)冬十月,命左丞相李善长为律、令总裁官。”“十二月,书成,凡为令一百四十五条。”洪武元年(1368年)正月十八日,奉明太祖圣旨,颁行天下。《大明令》革新体例,以六部分目,其中《吏令》20条,《户令》24条,《礼令》17条,《兵令》11条,《刑令》71条,《工令》2条。此书对明朝的基本制度、诸司职掌和司法原则等,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。在新朝初建、法律未暇详定的情况下,它实际上起到了临时治国总章程的作用。其确认的基本法律制度,后成定制,为明代各朝所遵行。

  现见的《大明令》的较好版本,存于我国大陆者,有北京大学图书馆藏《大明令》明刻本一卷,中国国家图书馆 藏《皇明制书》十四卷明嘉靖刻本、《皇明制书》七卷明刻本,北京大学图书馆、南京图书馆、浙江图书馆、日本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大木文库藏《陆庵丛书》本。存于日本者,有东洋文库、尊经阁文库藏明万历七年(1579年)保定巡抚张卤校刊《皇明制书》本(二十卷本),蓬左文库、阳明文库藏南直隶镇江府丹徒县官刊《皇明制书》明嘉靖刻本(十四卷本),日比谷图书馆市村文库藏丹徒县刊本明万历四十一年(1613年)补刻本(十四卷本),内阁文库藏《皇明制书》明刻本(七卷本),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藏大藏永绥本、文元三年抄本等。日本名古屋蓬左文库和京都阳明文库藏此书明嘉靖刻本,系海内外现存的《大明令》最早刻本;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此书《皇明制书》十四卷本,是我国大陆所存《大明令》最好的刻本,两书卷数相同,文字无差异。本次点校时,以北京图书馆藏《皇明制书》十四卷本为底本,以北京图书馆藏《皇明制书》七卷本、日本东洋文库藏《皇明制书》二十卷本、北京大学图书馆藏陆庵丛书本为主校本。

 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北京法律文化研究中心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联系地址:北京市顺义区新右滨河路北侧
                      邮政编码:101300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联系电话:13910702266,89491273
                      Email:    yangqm58@hotmail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