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资世通训》,明太祖朱元璋制,洪武八年(1375)二月成书。书凡14章,首为《君道章》,曰勤俭、仁敬之类十有八事。次为《臣道章》,曰忠孝勿欺勿蔽之类十有七事。后依次为《民用前章》、《民用后章》、《士用章》、《农用章》、《工用章》、《商用章》、《僧道章》、《愚痴章》、《教子章》、《造言章》、《民祸章》、《民福章》等十二章,皆申诫士庶之意。书前有明太祖《御制资世通训序》,云:“今朕一统寰宇,昼夜弗惶,思以化民成俗,复古治道,乃著是书,以示训诫耳。”书后有洪武八年二月翰林国史院编修官赵壎写的《后序》,《后序》云:“皇上以生知之圣,聪明神武,拨乱世而归之正,创业垂统,纪纲灿然,法度昭著,其於君道备矣,善政得矣。尚虑夫百官、庶民未能尽其职分之所当为,乃著书……以劝惩之辞,意明切诲谕谆至,无非欲其改过迁善,同享太平之乐。故名曰《资世通训》。”
《皇明祖训》是明太祖朱元璋为朱氏天下长治久安、传子万世,给子孙制定的"家法"。《皇明祖训》是在《祖训录》的多次修订的基础上形成的。据《明太祖实录》:洪武二年四月"诏中书编《祖训录》,定封建诸王国及官属之制。"
洪武六年(1373年)五月书成,名《祖训录》。
此后二十余年中,朱元璋曾多次修订《祖训录》,洪武二十八年闰九月庚寅"重定《祖训录》,名为《皇明祖训》,其目仍旧,而更其《箴戒章》为《祖训首章》"
。其目为十三篇,曰《祖训首章》、《持守》、《严祭祀》、《谨出入》、《慎国政》、《礼仪》、《法律》、《内令》、《内官》、《职制》、《兵卫》、《营缮》、《供用》。在《祖训》中,明太祖总结了自己的治国经验,提出了子孙、宗室和后代必须严守的各种制度及其他行为规范。《祖训》被后嗣君主奉为"祖宗成法",在明代通行。
现见的《皇明祖训》较好的版本有:国家图书馆藏明洪武礼部刻本,故宫博物院图书馆、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藏该书明刊本,日本内阁文库藏该书《皇明制书》不分卷明刊本及《刑书据会》明刊本。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本是刊刻时间较早的版本。这次整理时,以中国国家图书馆藏《皇明祖训》洪武刻本为底本,以故宫博院藏本为主校本。